河南省关于落实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的复函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复函的通知,同意省电力公司公司制定的关于供暖期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复函的通知,同意省电力公司公司制定的关于供暖期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执行范围包括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的分布式及分散式电能取暖用户,2018年组织的100亿千瓦时打包交易电量完成后,根据电能取暖用户需求可再次进行组织交易,居民取暖电量电价降幅按照交易结果形成的降幅执行。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原则上已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的分布式电供暖用户电量据实结算,“一户一表”分散式居民用户毎个采暖季享受打包交易支持政策的电量不超过3000千瓦时。分布式电供暖项目清洁取暖电量执行相应的输配电价,涉及居民电量暂按居民合表电价平移价差模式执行。
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