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来源: 兰州晚报      时间: 2016.10.11  打印本页  分享: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甄燕红)为确保实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市建设局下发通知,政府投资建设大型公共建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甄燕红)为确保实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市建设局下发通知,政府投资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甄燕红)为确保实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市建设局下发通知,政府投资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也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通知提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

通知要求,绿色建筑相关审批、设计、审查、监管、验收等单位应相互配合,确保应当建造为绿色建筑的项目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首先,凡符合兰州市绿色建筑条件的项目,在项目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其次,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甘肃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甘建设[2014]511号)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明确给出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绿色建筑设计相关要求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备案。同时,安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甘建标〔2014〕272号)对项目监管与验收。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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