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四五”建设科技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印发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2.01.26  打印本页  分享:
十三五期间,逐步完善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机制,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54号)、《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暂行管理办法》(黔建建通〔2019〕37

“十三五”期间,逐步完善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机制,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54号)、《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暂行管理办法》(黔建建通〔2019〕37号)、《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贵州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52/T100-2020)等文件和标准,有效促进了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省装配式建筑累计竣工项目261个,建筑面积503.12万平方米,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达49个,贵阳市被评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15.64%,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效果明显。

“十四五”时期,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确保2021年绿色建筑占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60%,2022年绿色建筑占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7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到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占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2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30%。积极推动磷石膏建材应用,在“十四五”期间建筑业累计消纳磷石膏废渣达1000万吨以上。

在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中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结合全省示范小城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等,探索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农房建设中的试点应用。鼓励行业积极研发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技术和工法,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加快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装防护技术、施工质量检验技术的应用。推进整体厨房卫生间、集成化设备管线、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的规模化应用。建立和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特点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区域推进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以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中心城区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区域为鼓励推进地区,其中,黔东南州重点推进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积极培育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地区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地上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积极支持鼓励推进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22年底我省装配式建筑占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20%以上。

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形成一批以骨干龙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基地为依托,特色明显的产业聚集区,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得到长足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