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下发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7.11.29  打印本页  分享:
11月29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天津作为清洁取暖试点之一,在通过国家绩效考核的前提下,该市在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可获得10亿元、三年共计30亿元的中央奖补资金。为用好上述资金,不断提升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的效果和水平,天津市正式下发《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11月29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天津作为清洁取暖试点之一,在通过国家绩效考核的前提下,该市在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可获得10亿元、三年共计30亿元的中央奖补资金。为用好上述资金,不断提升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的效果和水平,天津市正式下发《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综合考量后,天津拟安排28亿元用于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其中:“煤改电”和“煤改气”25.04亿元,集中供热补热0.82亿元,建筑节能改造2.14亿元。同时,为确保各区高效、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结合财政部绩效考核要求,拟安排2亿元作为奖励资金,对按期完成试点城市清洁取暖任务的区予以奖励。

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注:1.“散煤”指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2.“居建”指城镇居民建筑节能改造。3.“农房”指农房节能改造。


附方案原文件:tianji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