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增文:警惕海绵城市的热潮中偏激观点和做法

来源: 友绿网  时间: 2017.12.27  打印本页  分享:
2011年,深圳大学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刘建教授和佘年博士牵头提议,建设深圳大学LID示范项目。当时负责校区建设的牛永宁教授非常支持,从校区建设总经费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一、 海绵城市缘起
    2011年,深圳大学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刘建教授和佘年博士牵头提议,建设深圳大学LID示范项目。当时负责校区建设的牛永宁教授非常支持,从校区建设总经费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从佘博士邀请美国比尔汉特教授,亲自参与设计规划,监督施工,选择材料,到施工建成。前后差不多1年多时间,这个项目应该是中国内地完整意义上的第一个LID示范项目。

 


 
    我当时不是很看好这种技术。第一,这种技术比较简单,而且在施工环节人为的因素特别多,很难控制。第二,这种技术有点象中医,是对环境的调理,而不是治疗,效果不会太明显,不符合中国当前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要求,政府和企业需要的药到病除、立竿见影。

     但是2014年底开始,剧情发生巨大逆转。在深圳召开的一个海绵城市研讨会,预计200人参加,结果来了1000多人,会议组织方措手不及,临时把会场换到万科中心,在2个会议室中召开会议。紧接着在镇江的一次海绵城市会议也是代表爆棚。标志着海绵城市的时代到来! 各类专家和企业开始从不同行业聚集在海绵城市的旗帜下,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为中国的城市建设创造出新的技术名词和新的行业,也造就了一些企业和专家。

   深圳大学和深圳光明新区,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人员朝圣的地方。行业不知有LID,只知道有海绵城市。

    从2014年至今,3年过去了,海绵城市的浪潮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递进。 先行先试的城市,其教训在后建城市中还没有完全被汲取,还在重复老问题。

二、海绵城市包医百病

   这是不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关于养生保健,随便“百度”一下,就有《醋蛋治百病》,《拍手治百病》、《蜂蜜治百病》、《针灸治百病》等多种书籍。只要稍微有点医学常识,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现在任何一个城市的市政建设,如果没有海绵城市,没有综合管廊,都不好意思汇报,海绵城市已经成为市政建设的治疗百病的“方剂”。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河道和水体整治,道路建设、公园建设,城市景观。海绵城市已经从配角变成主角了。


 
   海绵城市主要是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原理,实现雨洪管理。也就说 说海绵城市是环境工程或者市政工程一级学科下给排水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但是现在,显然海绵城市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学科,其重要性已经超过河道防洪、河道水体的治理。

三、只见海绵,不顾其他,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为了实现海绵城市,不顾其他。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某些专家提出的“与洪水为友”,“大脚治水” ,“我们的土地需要来一场深刻的革命” 等极端的观点。
科学发展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为了认识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运动规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实验、验证、推广,以“革命”的手段做技术研究,其结果要么引发灾难,要么引发作假。

    再者,城市科学是一个复杂的巨型科学技术系统,涉及到城市规划,城市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交通、能源、水资源、物流、人流等海量边界条件,任何单一技术都是不可能解决如此复杂的技术系统。即使在解决城市内涝和城市水污染相对单一问题上,海绵城市也不能作为关键的角色,任何人为无限放大单一技术在整个工程中的作用,要么是科学研究的无知,要么是另有所图。

《深圳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制度的几个问题探讨》(友绿网http://www.igreen.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5&id=7837)中提到,海绵城市技术实施复杂化,一方面增加海绵城市技术推广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技术和人员时间成本。作为工程技术,应该适当简化,便于操作。

 



四、海绵城市在建设市场中的主体类型单一

    建设市场的主体有: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市场主体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包括各类自然人和法人。在市场生活中,不论哪类自然人和法人,总是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同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其中,企业是最重要的一类市场主体。因为企业既是各种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销售者,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又是各种生产要素的购买者。

    市场主体的种类越多,越丰富,市场越活跃。
    但是海绵城市的建设业主,目前看来主要是政府,参与的主体最活跃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业主非常单一。

    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各地方政府对于海绵城市的热情与中央政府的高额财政补贴有着极大的关系。那么在中央财政补贴取消以后,地方政府热情消失以后,市场还可以持续吗?

五、海绵城市的政府管理和社会成本

    深圳市已经在建筑设计方案报建、施工图审查等各个阶段,强制要求实施海绵城市。但是海绵城市是有成本的,其他城市在学习深圳方法之前,要算一算海绵城市实施的经济账。
(1)建设单位的成本。海绵城市建设,除了海绵设施的造价增加,还有海绵设施报建、审查造成的工期延误,蓄水设施挤压建筑面积等,这些成本是开发商承担,最终摊销给消费者了。因为不同角度出发,计算结果差距较大,在此不提供数据。单是工期造成的延误,给建设单位的增加的成本就是很大一笔。
(2)设计单位的成本。海绵城市又是一个专项设计咨询工作,其工作量是要增加的。
(3)政府管理的成本。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验收等环节,都需要政府有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审查和验收,需要增加人员编制。
(4)政策研究成本。海绵城市需要编制大量的政策、法规、文件,这些都是需要研究成本的。参与活动的政府、企业、设计单位,这些成本仔细算一下,是一个天文数字。

六、海绵城市在建设市场中合适地位

    任何技术都是在市场中经过反复检验,发展改进而进化出来了,市场也是一样。不顾市场和技术规律,运动式的的强制推进,只会拔苗助长,无助于技术和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多败俱伤。

    客观地说,对于中国快速城市化造成的城市市政设施欠账问题,用海绵城市技术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案,特别是对于南方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的特大城市。但是任何技术都应当理性思考,认真论证,不可无限放大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