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及地方装配式建筑政策汇总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2.05.25  打印本页  分享:
北京到2022年北京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

北京

到2022年北京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天津

装配式建筑普及推广,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
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一是推行标准化设计。二是推广装配化装修技术。三是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保障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一是合理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二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三是积极促进京津冀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
——《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至2025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河北

加快转变建筑建造方式,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和产业基地。
——《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装配式结构部件:结构保温一体化墙体、结构装饰一体化板材、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装配式钢结构构件、预制内外墙板等。按照“先投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为无偿补助,可用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等。按照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仪表、软件与控制系统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上海

积极培育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本市累计落实达到1.5亿平方米,在新开工建筑中占比达90%。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促进装配式类型多样化。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江苏

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到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 30%。大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过50%,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
——《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安徽

到 2025 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 5 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产能达到 5000 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 30%。
——《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浙江

到 2025 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35%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装配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设计、集成化生产、机械化施工,稳步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集成化水平。
——《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重庆

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要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两者互相促进和融合发展。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
——《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广东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示范,提高建造水平、建造品质,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精品工程,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水平。获评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国家AAA级每平方米资助100 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800万元;国家AA级每平方米资助80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深圳市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建筑领域绿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河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方式。运输不可解体且超长、超宽、超高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车辆,相关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

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施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

到2025年末,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各地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年度计划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低于80万平方米。
——《2021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湖北

“十四五”末,全省城镇新建住宅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100%,新建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5%,政府投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南

到2025年,湖南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80%。在湖南省范围内培育10个以上绿色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设立20个以上绿色装配式建筑工程试点,评选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湖南省绿色建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山东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以部品部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升级,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
——《关于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海南

2021年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着力提升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能,力争全省建造面积达到1700万平方米。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宁夏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年内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5%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2021年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山西

推行装配化绿色施工方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应采用全装修。
——《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建立完善激励措施,争取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
——《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四川

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区域产业链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政府资金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带头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社会投资项目加快推广使用。

——《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

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陕西

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

通过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建筑品质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产业配套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市场推广体系。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福建

到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地区发挥示范作用,扩大推广区域,向所辖县区延伸,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福州城区不低于50%)。莆田、龙岩、三明、南平不低于35%,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低于30%。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宁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本地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探索建立“互联网+建筑业”平台,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骨干企业,做好人才培训工作。
——《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吉林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以长春、吉林两市为“十四五”重点推进地区,其他设区城市和延吉市、梅河口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
——《吉林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江西

到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开发企业打造一个或若干个市级标杆的装配式、绿色建筑,作为示范性项目引领全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为主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井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庐陵新区成为装配式建筑示范县。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在土地供应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贵州

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通过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建材应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建筑品质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海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2021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云南

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部品部件生产单位间的业务合作与系统化集成。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西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30%;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夯实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发挥产业支撑作用。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深度融合,加大BIM技术的推广应用,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装配式行业发展。
——《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

新疆

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部分地州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调研,指导各地进行装配式建筑发展评价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优惠政策;健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装修、验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做好装配式建筑评价,推进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藏

“十四五”期间,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要确保国家投资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边境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标识实施细则、创建方案(征求稿)》

内蒙古

到2022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余盟市均力争达到30%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