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 助力推动碳达峰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10.17  打印本页  分享:
10月13日,在2021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上,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晓磊现场发布《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淄博市将把碳达峰、碳中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

10月13日,在2021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上,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晓磊现场发布《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淄博市将把碳达峰、碳中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以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为关键抓手,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幅度分别完成省定目标。

十大行动分别是: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行动
亮点:三年内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全覆盖

传统产业是淄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比较优势,这些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制造业+互联网”“制造业+人工智能”“制造业+大数据”,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传统产业,在产业链价值链上占据了有利位置。未来,我市将全面落实“五个优化”,扎实推进传统产业三年技改行动计划,推动工业绿色化改造提升,三年内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全覆盖。

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高值化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到2025年,热电、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减碳降碳取得明显成效,11家省级以上园区率先创建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示范园区,创建5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形成“典型带动、全员跟进”的绿色制造梯次发展新格局。

■实施光伏发电规模推进行动
亮点:鼓励建设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淄博市把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作为优化能源结构的重中之重,整县制推进规模化光伏发电,组织实施重大光伏项目,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复合光伏发电,鼓励建设光伏与新一代互联网智能电网、先进储能技术结合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创新开发合作模式,提升并网消纳能力,显著扩大光伏发电规模。

■实施天然气替代推广行动
亮点: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淄博坚持把扩大天然气推广应用作为清洁能源替代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有序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加大煤电机组和锅炉天然气改造力度,不断扩大天然气在民生、工业、发电、交通等领域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实施绿色建筑节能行动
亮点:到2025年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占比80%以上

作为建筑之乡,淄博市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空气源、地源热泵、光储一体等清洁供暖模式推广应用,聚力打造绿色低碳智慧宜居城市。到2025年,全市采用新型清洁取暖面积和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均达到5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达到80%以上。

■实施工业余热再利用行动
亮点:到2025年新增工业余热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

推进全市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扩大工业余热供热面积,鼓励发展低品味余热直接转换为电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新增工业余热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重点区域基本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

■实施氢能应用示范行动
亮点:到2025年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100座

淄博集聚了氢能产业发展的“七大优势”:资源成本优势、基础设施优势、核心技术优势、全产业链优势、应用场景优势、基金支持优势和营商环境优势。近年来,淄博抢抓氢能产业发展先机,依托东岳集团、工陶院等本土企业技术研发优势,积极开展燃料电池发动机、储氢装备等关键领域技术攻关,并引入亿华通、爱德曼等行业头部企业,从自主可控的燃料电池膜到膜电极、到发动机、到整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已具雏形。前不久,淄博市作为参与城市,一举进入京津冀、上海、广东三个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行列,在全省、全国都是唯一一个。

未来,淄博将进一步深挖氢能资源禀赋,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深入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扩大重点领域氢能示范应用,规划建设一批集加油、充换电、加氢、加气等于一体的复合型能源服务港,加速形成“制、储、输、用”全链条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市公交车、城市配送车、工程车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1000辆,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100座,打造氢能利用示范城市。

■实施交通运输降碳行动
亮点:新能源汽车在三大领域占比达到80%以上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高效顺畅衔接,加强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绿色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和专用车领域占比达到80%以上。

■实施碳捕集利用和储能建设示范行动
亮点: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 100万千瓦

加快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新技术,着力抓好石化、煤电、建材、化工等行业高浓度二氧化碳工业捕集项目。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持续增加林业碳汇。围绕可再生能源消纳、发展分布式电力和微网、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等领域,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模式,提升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能力。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实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领行动
亮点: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大力倡导全民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实施绿色办公示范行动、绿色生活引领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消费意识。到2025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 2020年下降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实施新能源产业促进行动
亮点: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0万辆/年

积极抢抓“双碳”机遇,推动减碳降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创新研发与示范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氢能装备、光伏装备等新能源产业,实现减碳降碳与新兴产业发展“双赢”。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0万辆/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光伏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建设成为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以及全省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