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09.25  打印本页  分享: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 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通知(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吉建函【2021】1063号各有关单位:为聚焦建筑碳中和,提高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产品促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 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通知(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吉建函【2021】10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聚焦建筑碳中和,提高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产品促进节能效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通知》,拟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0月9日前将宝贵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石景海
电话:0431-82752609
邮箱:jinghaishi@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为聚焦建筑碳中和,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新体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现将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节能产品促进节能效果的重要性
建筑节能产品的优劣和防火性能不仅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别在促进建筑节能方面至关重要。《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省的建筑节能产品为我省建设工程全面实现节能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2020年起我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至75%。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速,碳减排压力不断增加,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非常必要。

二、促进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为提升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信誉品质实力,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管理,有效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建筑节能产品寿命期内的质量追溯机制和产品信用评价机制。各级市场监管、工信、住建部门在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流通、进场使用等环节加强协作配合,结合行业管理特点,对优良企业予以行业政策扶持,对失信企业予以部门联合惩戒。各建筑节能产品使用方要切实按照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好产品质量的管控,增强建筑节能产品供应方质量责任意识,确保我省建筑节能产品市场走上管理有序、发展持续的道路。

三、突出做好建筑节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控
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优先选用《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中推广类产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的建筑节能产品。建筑节能产品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核查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并按有关规定和相应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工作职责,严格把好每一批次产品的进场质量关。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
为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等一系列文件,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对照标准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并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经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生产应用监管和扶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五、加强科企对接服务,壮大我省建筑节能企业实力
充分发挥我省科研技术优势,鼓励引导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助力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做好产品质量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不断壮大我省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实力,在满足我省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品牌实力扩大产品服务范围,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