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绿色建筑占比10%以上,湖北省发布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09.13  打印本页  分享:
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3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起草了《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

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21〕3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起草了《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 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阐述,要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工作高度重视,应勇书记指出,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域与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增强县城实力,完善县城功能,通过城镇化带动乡村振兴、实现协同发展。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启动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我省城市环境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美丽乡村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步,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成为短板,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健全、市容市貌不优美、人居环境不舒适、文化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从省内外经验看,加强县域经济建设,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短板,是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在全省开展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和系统工程。

二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城市发展阶段,围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在全省县(市、区)实施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建成一批畅通、有序、安全、便捷、美丽、智慧的现代化县城,为将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三 行动范围

开展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范围是全省各县(市、区),以县城为重点,兼顾设市城市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县级区。

四 具体任务

围绕7个方面的要求,制定了28项具体任务,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实现闭环管理。

一是完善道路系统,改善出行环境。围绕交通畅达,提出“完善城市交通体系、优化路网系统布局、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供给”4项任务。

二是整治市容环境,实现有序管理。围绕管理有序,提出“整治环境卫生、治理街面秩序、健全管理体系、建设精神文明”4项任务。

三是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城市韧性。围绕安全韧性,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应急和防灾减灾水平、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4项任务。

四是补齐服务短板,方便群众生活。围绕生活便捷,提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加强居住社区建设、推进老旧城区改造”4项任务。

五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美丽宜居。围绕环境优美,提出“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治理系统、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塑造文化特色风貌、加强绿道蓝道建设”5项任务。

六是加强科技应用,提升治理能力。围绕智慧高效,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4项任务。

七是统筹县域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围绕城乡一体,提出“开展就地城镇化行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美丽乡村建设”3项任务。

五 实施方式

各县(市、区)政府是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化、项目化的县城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经市(州)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住建厅备案,按照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省政府对各地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评估,2023年进行考评。

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统筹,落实到具体项目,定期调度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债务风险。发改、财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具体任务的调研、指导和推进,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落实落地。

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实行优惠信贷政策,支持各地县城品质提升项目。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参与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