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建筑物强制节能! 九江以新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 九江报业融媒  作者: 赵岑雨   时间: 2021.02.05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九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管理,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上下应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意识,把可持续发展落实到行动中去,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构建良好的生活和空间环境。

  近日,九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管理,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上下应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意识,把可持续发展落实到行动中去,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构建良好的生活和空间环境。

 

  据了解,九江市建筑能耗占全市总能耗的比例较高,建筑节能已经成为全市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办法》就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考核评价、管理机制、节能要求、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从立项与供地、规划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营和改造、保障和激励等方面,详细地规定了职能部门和建设、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在建筑节能和绿色节能各环节的具体职责,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同时,九江市还将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纳入了全市高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中,以促进各地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办法》的出台,为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九江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遵循。

       《办法》共分为八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技术标准和责任划分。

 

       第二章立项与供地:重点细化了发改、自然资源以及住建部门在立项与规划阶段的职责。

 

       第三章规划与设计:细化了规划、设计、图审等阶段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

 

       第四章施工与验收: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和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监理和招标等部门的责任。重点强调竣工验收阶段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五章运营和改造:主要规定了绿色建筑后期运营要求,涉及到对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相关责任的明确。规定了既有建筑的维护和改造责任划分、标准选用等相关要求。

 

       第六章保障和激励:主要规定了绿色建筑推广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等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取得的政策扶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主要援引相关行业管理法规对上述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明确施行时间。

 

       近年来,九江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定不移推动九江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量质齐升,为九江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大力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转变大量排放、大量消耗的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改善建筑空间和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就是在这一大环境下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发展起来的,并形成一整套成功的经验做法,成为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九江样板。

 

    市住建局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九江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在抓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强化政府监管。新出台的《办法》有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对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从建设用地条件、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绿色施工方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实现绿色建筑全链条监管。其实在《办法》出台前,九江市住建部门通过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将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新国标要求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求纳入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区块链网络系统,启动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开展项目设计方案协同审查,从源头把好绿色建筑发展第一关。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在建筑、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倡导实施先进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效益和效率。2020年全市新开工工程建筑面积952.06万平米,符合绿建面积897.95万平方米,新开工绿建占比达94.32%;全市竣工工程建筑面积601.98万平方米,符合绿建面积575.49万平方米,竣工绿建占比达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