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时间: 2020.12.29  打印本页  分享:
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

       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

 

       1.0.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既有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改造后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结合现有条件、当地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对场地进行改造再利用,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进行重新组织和优化。

 

       1.0.5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