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社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 绿色建筑杂志  时间: 2020.03.20  打印本页  分享: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创建绿色社区。通过分析绿色社区内涵,基于国内外相关实践,提出绿色社区建设方案建议。以期为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具体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创建绿色社区。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织和管理单元,社区的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直接影响人居环境质量。因此,推动绿色社区建设,使绿色理念和绿色技术融入应用到社区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的全过程,将有助于推动社区的节能减排,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并有利于绿色行为引导和绿色生活推动,是城乡建设领域推动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

目前,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标准与政策文件对“社区”关注较少,未充分考虑社区与城区和建筑单体在建设主体、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差异,绿色社区的内涵和具体指标体系并不明确,相关实践工作开展缺乏有效指导。本文将在分析绿色社区内涵及国内外相关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绿色社区建设方案建议,为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具体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PART1

国内外绿色社区建设实践

社区一词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提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是指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亲密、互助、富有人情味的生命共同体。在我国,社区还是基本的行政区划方式。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是我国“市、区、街道、社区”行政层级划分中最基层的地域性组织和管理单元,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组织开展社区管理关工作。我国城市行政管理层级划分如图1所示。

图 1  我国城市行政管理层级划分

 

绿色社区地创建首先要明确创建对象与主体,在此基础上确定创建内容和推动方案。但社会学概念中的社区内涵宽泛,涉及面广,地域范围和管理主体较为模糊。按行政辖区划分方式定义的社区,区域范围和组织管理主体较为明确,两者较大差异。因此,绿色社区建设推动所指社区具体应采用那种定义,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推动方案如何,还应系统分析国内外相关实践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予以确定。

 

1.1国外绿色社区实践

从国外实践情况来看,英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已开展了绿色社区的推动实践。英国建筑研究所于2009年发布BREEAMCommunities评价体系,是一个基于已存BREEAM方法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标准,专门用于绿色社区评价。其目标在于减少开发项目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使发展目标符合当地社区的环境、社会以及经济利益,为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整体性的环境、经济以及社会可持续标准。鼓励建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社区的开发,并确保可持续社区在建筑环境中的体现。该评价体系的主要评价内容包括社会、环境、经济可持续性目标以及影响建筑环境规划发展目标的规划政策需求,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

表 1  BREEAM Communities 评价指标体系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于2009年联合新城市主义协会(Congress for the New Urbanism)和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等机构共同编制发布LEED-ND评价体系(LEED for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是LEED评估体系的社区规划和发展版本,主要解决近百年来美国城市无节制地蔓延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浪费、原有社区关系的解体、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严重的破坏等问题。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精明选址与对外连通性、社区规划与设计、绿色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以及创新设计和区域优先4个方面,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

表 2  LEED-ND评价指标体系

综上所述,从推动主体和对象来看,国外研究者更多的是采用了社区的社会学定义,对社区的范围和内涵并未做明确规定。从内容和指标体系来看,主要分为建设技术和人文经济两方面指标,在建设技术方面主要为场地布局、外部生态环境、交通路网、区域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指标,在人文经济方面主要为商业经济,推动就业和经济繁荣。在推动方案方面,国外主要是由社会机构自主开展推动工作,从国家和政府角度未出台相关推动政策和推动措施。

 

1.2国内绿色社区实践

我国主要从标准体系和推动实践方面开展了绿色社区相关工作。在标准体系方面,主要包括GB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T51255—2017《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和T/CECS377—2018、T/CREA001—2018《绿色住区标准》等。从住区和生态城区角度建立了区域化绿色指标体系,具体内容与国外相似,也是主要从区域角度场地布局、外部生态环境、交通路网、区域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同时也都考虑了区域经济和人文等因素,具体信息如表3、表4所示,但在具体的指标数值和要求等方面更符合我国国情。但上述标准均不完全针对社区,推动绿色社区建设应参照其内容,进行融合创新,针对社区特点提出针对性和适用性更强的指标体系。

表 3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指标体系

表 4  绿色住区评价指标体系

在推动实践方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先后推动开展了碳社区、智慧社区创建工作。福建省厦门市开展了以社区为主体的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的实践。上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实践,一是均以城市行政社区为载体开展建设推动工作。二是结合社区特点提出了具体指标体系,一方面从社区硬件建设角度对建筑、公共环境、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路网等提出了建设要求,另一方面还结合社区与居民生活贴近的和具有基层组织功能的特点,从运营管理、绿色生活引导角度设置了相应指标,具体信息如表5至表7所示。

表 5  城市新建低碳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表 6  城市既有低碳社区建设指标体系

表 7  智慧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为保障相关建设要求开展,厦门“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问题缔造”实践在充分考虑社区社会属性和组织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制定了推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社区建设工作路径,涵盖了社区建设和运营不同阶段,同时也强调了居民的参与和成果的共享,可有效提升居民的体验性和感受度,对绿色社区创建方案的制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PART2

绿色社区推动建议

综上所述,绿色社区建设内容涉及领域较多,既涉及单体建筑,也包括空间环境,既涉及硬件设施建设,又涉及管理水平提升,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建设目标,组织建设工作。因此,借鉴我国已有的相关实践经验,建议将行政社区作为创建对象。

一是创建范围明确,方便创建工作要求和方案制定。二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我国普遍存在的基层自治组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和组织机制,更有利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和具体要求的落实,可有效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在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和推动方案时,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应充分考虑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兼顾新建社区和既有社区改造两个方面。二是应考虑社区的社会属性,关注硬件建设,更关注软件提升,注重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绿色行为方式的引导。三是应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衔接,此类标准内容均与社区交叉或相关,对社区建设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四是应聚集关键指标,坚持以人为本,尽量简化标准体系,聚焦关键指标,以提升技术显示度和居民获得感为目标选择创建指标。根据上述原则,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建议绿色社区在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建筑绿色性能提升、环境空间优化、服务设施完善、,治理模式创新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等内容。

 

2.1注重提升建筑绿色性能水平

建筑是社区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在绿色社区创建过程中,首先应提升建筑的绿色性能水平。对于新建项目,应根据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注重采用增量成本可控、使用效果良好的地域适宜技术,在有效提升建筑绿色性能的同时有效节约建设成本。同时,应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的带动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信息模型(BIM)、土建装修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此外,建筑设计时应注重体现地域特色,加强建筑细部及历史文化的应用,避免“千城一面”。对于既有建筑,应统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宜居综合改造,加强改造前诊断,深入了解居民改造需求,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并注重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完善。

 

2.2营造生态宜人的社区空间环境

社区空间是社区居民活动的主要场所,营造生态宜人的社区环境,对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社区新建区域,一是应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尺度,优化空间布局和路网密度,加强社区出现道路与城市主管道接驳,便于绿色出行。二是与当地气候、地形地貌条件相适应,形成良好的通风、采光以及景观视线通廊。三是应提升绿化水平,推动海绵设施建设,但同时应避免景观设施尺度过大,简单克隆城市景观。

社区既有区域应因地制宜开展公共空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拓展社区绿色空间,做好居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造绿,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社区环境质量。二是探索开展海绵生态改造,实现“小雨不湿鞋、中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三是加强自然景观要素运用,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四是充分考虑社区的出行需求和交通流特征,尽可能打通老旧社区、小区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改善社区交通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达性。

 

2.3设置合理有序公共服务设施

设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对提升社区居民生活便利程度具有重要作用。绿色社区建设应结合项目新建和既有区域改造,根据GB50180—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查漏补缺”,设置与社区居住人口规模相匹配的托幼、社区服务、文体活动、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商业服务设施及便利店、活动场地、垃圾收集点和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充分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程度。各类服务设施应规模适宜,服务半径合理,出入口应全面实现无障碍连通,方便居民使用,并鼓励为周围社区和住区居民提供共享服务,提升使用效率。

 

2.4探索共同缔造社区治理模式

社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单元,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原有的行政组织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鉴厦门等地区经验,推广“县(区、市)级政府统筹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人民群众充分参与、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的绿色社区共同缔造模式,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方式。

在共谋方面,引导社区居民共同参加社区建设和改造方案制定,集思广益提升社区建设改造水平。

在共建方面,引导居民通过自力改造、合作改造等方式,主要推动社区房前屋后、公共空间和基层设施的建设。

在共管方面,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功能,创新绿色运营管理制度和推广模式,建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小区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和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社区建筑、小区和公共区域的运营管理,监督物业公司工作开展,并实际参与运营管理工作,共同提升社区绿色运营水平。

在共评方面,建立社区建设改造评估机制,一方面帮助了解本阶段的优点与不足,及时调整下阶段工作计划;另一方面在共评阶段将奖励机制引入对参与建设、管理的先进个人或组织给予奖励,激发群众与组织的参与热情。

在共享方面,应从为广大社区居民打造更为舒适、安全与便捷的生活环境角度出发,构筑政府、规划师与群众三房良性互动平台,实现多方多赢的有效实践。

 

2.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基于社区目前的工作组织基础和已建立的宣传教育渠道、模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完善绿色社区宣传教育制度,设置宣传场所、设施,定期开展路演、专家讲座、社区规划师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对绿色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营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社区氛围。编制发布绿色社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指导手册,明确各类绿色设施设备使用方式,对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发出倡议,促进社区居民将绿色发展理念内化于心,绿色生活方式外化于行。

 

PART3
结  语

社区作为社会的构成单元和缩影,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诸多矛盾与问题均可以在社区中得到最现实、最直接、最全面以及最具体的体现。因此,开展绿色社区建设,从群众体验性最强的居住和活动单元提升绿色水平,不仅可以推动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更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地方主管部门和各类社会主体在开展相关推动实践时,应充分结合社区所在地的地域环境特点,以社区居民可感知、可体验为目标,加强前提谋划,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推动方案,确保实际建设效果。